2021年第四批至第十四批《减免车船税目录》和第二十二批至第三十批《免征购置税目录》发布后,分别有4121款和2029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,拟从相关《目录》撤销。
为了促进新能源车市场发展,特别是在私人领域的推广,中国从2014年9月开始执行新能源车免购置税政策。约车价10%的减免优惠带来的拉动作用显而易见,就在政策刚执行的当月,市场销量立马翻倍。此后的几年时间里,免购置政策一直发挥着激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巨大作用。
与此同时,为了防止出现“僵尸车型”等情况出现,2018年4月2日,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表示,对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实施动态管理。公告称: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《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》(以下称《目录》)后至今无产量的车型和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《目录》后12个月内无产量的车型,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将从《目录》中予以撤销。
根据上述管理规定,工信部在今年3月公布了撤销减免车船税和免购置税资格的新能源车型名单,对到期(1年内)没有产量或进口销量的新能源车型进行了筛除。
拟撤销《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共计4121款,如要涉及企业如下:
拟撤销车船税减免优惠的统计情况 (单位:款) |
||
1 |
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|
206 |
2 |
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|
204 |
3 |
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|
204 |
4 |
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192 |
5 |
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|
180 |
6 |
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|
166 |
7 |
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|
149 |
8 |
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|
124 |
9 |
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|
123 |
10 |
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|
117 |
11 |
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|
112 |
12 |
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108 |
13 |
金龙联合汽车工业(苏州)有限公司 |
99 |
14 |
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|
98 |
15 |
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88 |
16 |
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|
86 |
17 |
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81 |
18 |
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|
76 |
19 |
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|
71 |
20 |
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|
62 |
21 |
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|
56 |
22 |
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49 |
23 |
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|
43 |
24 |
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|
31 |
25 |
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30 |
26 |
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|
28 |
27 |
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25 |
少于25款车型的企业未纳入本次统计 |
拟撤销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共计2029款,如要涉及企业如下:
拟撤销购置税的统计情况 (单位:款) |
||
1 |
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|
127 |
2 |
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81 |
3 |
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|
64 |
4 |
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63 |
5 |
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|
63 |
6 |
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|
62 |
7 |
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|
61 |
8 |
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|
50 |
9 |
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|
48 |
10 |
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|
48 |
11 |
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|
45 |
12 |
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|
44 |
13 |
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43 |
14 |
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|
38 |
15 |
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37 |
16 |
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|
36 |
17 |
金龙联合汽车工业(苏州)有限公司 |
32 |
18 |
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|
30 |
19 |
奇瑞商用车(安徽)有限公司 |
29 |
20 |
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|
28 |
21 |
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|
28 |
22 |
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 |
27 |
23 |
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|
25 |
24 |
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|
24 |
25 |
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|
24 |
26 |
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|
23 |
27 |
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|
21 |
28 |
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|
20 |
少于20款车型的企业未纳入本次统计 |
从车型上看,被撤退车型不乏一些热门产品,这是由于车企在为同一产品申报时,基于部分参数信息或供应商的不同会有多个型号,即使其中某几个型号被撤销,也并不影响这个产品系列的其他型号继续销售,也就是说基本不会影响用户的购买。
对《目录》的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,防止出现鱼龙混杂等情况,从《目录》中撤销的车型基本都不是在售车型,而或是已停产车型、或是非量产车型、或是后期计划推出待申请车型,因此市场受此政策影响较小。
对于车企来说,由于新能源车技术不断更新,很多早期车型存在续航里程不足、电池能量密度不够等问题,随着车企每年对车型的更新,已经逐步被淘汰,进入撤销目录车型多数已不再生产,撤销资格对车企在销售层面的影响十分有限。当然,如果车企还有库存是会存在一定的影响。
免购置税目录动态管理的同时,2018年5月25日,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又发布了《新能源汽车国家监管平台车辆运行里程核查方法(2018)》公示通知,将针对车辆数据真实性、完整性进行检测。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,国家开始行业大整顿,一方面大幅度降低了补贴幅度,另一方面在技术层面也不断提高要求,并对非私人购买新能源车提出了行驶里程的要求等。
新能源车发展至今,已经从政策导向逐步迈向市场导向,由于新能源车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,不少老旧车型无论是在续航里程,还是电池能量密度等都已经不能满足新的技术要求,实施动态监管,有助于引导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、规范化发展。与之相关健全政策的持续推出,更是说明政府继续推动新能源车发展决心的同时,国家层面更为看重的是产品质量。